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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截至 11 月 30 日 24 时扬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

2022-12-02 14:35 来源:秀网 点击:

截至 11 月 30 日 24 时扬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

◆疫情通报◆

根据省卫健委 12 月 1 日发布,2022 年 11 月 30 日 0-24 时,我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51 例,其中 25 例为集中隔离筛查发现,3 例为居家隔离筛查发现,13 例为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,5 例为跨区域协查发现,3 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,2 例为社区筛查发现。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

无症状感染者 265-289:集中隔离筛查发现,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阳性,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无症状感染者 290-292:居家隔离筛查发现,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阳性,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无症状感染者 293-305: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,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阳性,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无症状感染者 306-310:跨区域协查发现,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阳性,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无症状感染者 311-313: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,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阳性,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无症状感染者 314、315:社区筛查发现,11 月 30 日核酸检测阳性,当日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

根据初步流调,无症状感染者 311,11 月 28 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、场所如下:

11 月 28 日:

20:09,高邮高铁站核酸采样点 ;

20:30,苏 KW697 出租车。

11 月 29 日:

9:15,高邮市汤庄镇汉留卫生院核酸采样点;

11 月 28、29 日上述时间外,高邮市汤庄镇甸垛村。

无症状感染者 312,11 月 27 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、场所如下:

11 月 27 日:

8:30-18:00,邗江区邗江中路 168 号御研堂专业祛斑(万达店);

11 月 28 日:

8:30-18:00,邗江区邗江中路 168 号御研堂专业祛斑(万达店),其间 9:30 左右,邗江区邗江中路 248 号康桥花园核酸采样点;

19:30,邗江区邗江中路 302 号万达金街 MT 美发馆。

11 月 29 日:

8:30-12:00,邗江区邗江中路 168 号御研堂专业祛斑(万达店),其间 9:30 左右,邗江区邗江中路 248 号康桥花园核酸采样点;

11 月 27-29 日上述时间外,邗江区 - 经济开发区江阳中路 509 号鸿大花园。

根据初步流调,无症状感染者 313,11 月 28 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、场所如下:

11 月 28 日:

20:07,高邮站核酸检测点。

11 月 29 日:

14:00 左右,高邮市朝阳东路与珠光南路交叉路口往东约 110 米车逻文体中心核酸采集点;

11 月 28、29 日上述时间外,高邮市车逻镇车逻砖厂十二组。

根据初步流调,无症状感染者 314,11 月 27 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、场所如下:

11 月 27 日 :

7:09,江都区利民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春江人家南门核酸采集点;

9:28,江都区十巷 20 号福临门超市(城北店);

9:30,江都区曹庄路 32 号江都区城北农贸市场;

12:30-16:00,江都区广州路与建乐路交叉口西北侧荣御府 14 栋;

16:30-18:30,江都区利民北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北园新村小区。

11 月 28 日 :

8:00-10:30,江都区舜天路 198 号金域 · 地中海。

11 月 29 日:

7:21 左右,江都区利民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春江人家南门核酸采集点;

7:21-11:00,江都区文昌东路 1316 号新加坡花园 10 幢;

11:30,江都区利民北路与泰山路交叉口北园新村小区 28 栋;

16:00,江都区利民北路与嵩山路交叉口春江人家东门春江建材店;

11 月 27-29 日上述时间外,江都区仙女镇春江人家景康苑 7 栋。

根据初步流调,无症状感染者 315,11 月 27 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、场所如下:

11 月 27 日:

06:31,江都区大桥镇农田;

09:41,江都区花荡村委核酸采样点;

09:51,江都区 X308 与大宜路交叉口往西南约 70 米中能石化加油站(元亨站);

10:31,江都区大桥镇农田;

13:13,江都区大宜路镇扬街西头;

13:31,江都区大桥镇农田。

11 月 28 日:

06:31,江都区大桥镇农田。

11 月 29 日:

07:11,江都区花荡村村委会旁边小卖铺;

07:21,江都区大桥镇农田;

08:51,江都区花荡村委核酸采样点;

09:01,江都区大桥镇农田;

11 月 27-29 日上述时间外,江都区花荡村。

请在上述时间、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,立即向所在村(社区)、工作单位或 12345 报告,配合落实流调排查、核酸检测、隔离管控等措施。已离开我市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,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。如隐瞒不报,一旦造成严重后果,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继续加强个人防护,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。

来源:扬州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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