秀站 > 八卦 > 正文

《我不是药神》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

2022-07-08 10:30 来源:秀网 点击:

《我不是药神》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

《我不是药神》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

据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张某与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。

文书显示,原告张某诉称,被告未经许可在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中,使用了其在印度新德里旅行期间拍摄的照片作品,侵害了其署名权、复制权等。

《我不是药神》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

《我不是药神》使用他人摄影作品被判赔偿2万元

被告辩称,涉案作品应属于上海熠晨齐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;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作品差异明显;即使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作品与涉案作品具备同一性,被告的使用行为亦属于合理使用。

热门排行

热门标签

最近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