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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包含浦东酒吧砍人宣判的词条

2023-05-12 12:41 来源:秀网 点击:

包含浦东酒吧砍人宣判的词条

王海龙杀人事件的判决结果?

判决经过三次,分别如下:

1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1日作出(2009)沪二中刑初字第127号刑事判决,认定被告人王海龙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2、黑龙江省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30日作出(2012)黑刑执字第264号刑事裁定,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3、2014年10月8日,黑龙江省人民法院宣布公示,罪犯王海龙在服刑改造期间,确有悔改。将罪犯王海龙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改为七年。(刑期自本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,即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2033年4月7日止。

扩展资料:

事情经过:

2013年5月25日21时许,王海龙与妻子、朋友一行8人在青山区龙江道乌兰胡同酒吧一包房内饮酒,期间,王海龙在劝醉酒的朋友回包房时与酒吧女老板彭程程发生争吵,继而王海龙与彭程程及其朋友朱某某撕扯打斗。

打斗过程中,彭程程从酒吧拿出一把水果刀架在王海龙颈部并将他揪扯在地,众人劝说后,彭程程扔下刀来到酒吧门外。王海龙拿起地上的水果刀追出,向彭程程猛刺一刀,朱某某上前与王海龙打斗,被王海龙刺伤。王海龙继而又向彭程程猛刺数刀,后王海龙弃刀随朋友乘车逃离现场。

彭程程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,朱某某被捅刺后形成血气胸。次日4时,警方在东河区将被告人王海龙抓获。

参考资料:

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--王海龙故意杀人罪减刑刑事裁定书

谁能说说上海酒吧砍人事件的具体经过

3月29日凌晨0时29分左右,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一家名为“爱心宝贝”的酒吧发生聚众斗殴,双方因琐事争吵最终造成2人死亡,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。

2015年3月29日0时20分许,上海浦东公安分局接报110称,惠南镇一酒吧内发生聚众斗殴。从网上流传的南汇酒吧斗殴监控来看,一名持刀人员对倒在地上的一男子连下杀手,将其开颅后仓皇逃离。现场血流成河,一片混乱。

案发地点位于浦东惠南镇卫星西路上的爱心酒吧。周边居民介绍:这家酒吧已经存在10多年了,酒吧紧邻古钟园公园。

经初步调查,南汇酒吧斗殴是由于两帮安徽来沪人员酒后因琐事发生纠纷,演变成持械斗殴,造成2人死亡,5人不同程度受伤,其中两人伤势较重。目前警方已抓获涉案嫌疑人十余名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网页链接

根据我国刑法规定,有持械行为的聚众斗殴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聚众斗殴致人重伤、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来定罪量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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